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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
胡庄镇环安所两名干部因犯受贿罪被依法查办
信息来源:高港廉政
发布日期:2018-02-1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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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胡庄镇环安所原所长史叔军、原副所长张锟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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