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森接受审查调查。 【案卷】 王永森,男,羌族,1974年6月生,四川茂县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阿坝州黑水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3年4月,王永森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7月,王永森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案探】 2013年,王永森被提拔为黑水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具体分管矿产资源、地灾防治、财务等工作。随着手中“权力”增加,围在王永森身边的商人老板突然增多,这让他感受到“自己总算出人头地了”。对于商人老板的邀约,王永森来者不拒,沉迷于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不能自拔。 众所周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倘若因为职务晋升、权力增多,而出现商人老板蜂拥而来的情况,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商人老板只有一个目的——逐利。多次邀请王永森吃饭喝酒后,商人余某某请托王永森帮其承揽泥石流应急排危治理工程项目,并明确表示事后会有“感谢”。王永森总算等来了“挣钱”机会,便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2016上半年,王永森将某泥石流应急项目指定给了余某某,随后余某某送上“感谢费”2万元。“当时揣着那2万元,感到脑袋是热的、脸上是烫的,心里有害怕,但更多是惊喜,第一次体验到钱可以来得这么容易。” 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再难关上。 “我出身贫困家庭,厌倦了贫穷,想要让自己和老婆孩子过上优渥的生活。”在王永森看来,贫困的原生家庭是他腐败的主要原因。 从此以后,王永森彻底将党纪法规抛诸脑后,开始大搞权钱交易。2016年,商人孟某在黑水县实施地灾勘察项目时认识了王永森,此后为拉进与王永森的关系,利用各种机会请其吃饭、聚会,两人关系逐渐“升温”,成为了“亲密朋友”。在王永森的“帮助”下,孟某长期在黑水县承揽应急治理、勘查设计、地灾评估等项目。 权钱交易是最直接的关系,也是最不可靠的关系。一旦钱不“到位”,“亲密”关系就会迅速“降温”。2020年,孟某打电话给王永森,希望承建一个地灾应急勘查设计项目,王永森听后直接提出要50万元“好处费”。孟某深知应急项目预算到最后会有较大调整,一时为难。王永森发现孟某不情愿的态度后,马上将其晾在一边。为了能够通过王永森承接项目,孟某硬着头皮表示等项目金额定下来“再说”。随后,在王永森的默许下,孟某顺利承接了该项目,并于事后向王永森“上贡”15万元。 不仅如此,为了“多挣钱”,王永森还动起了更多歪脑筋。那些年,王永森不断为妻子寻找“商机”,他在哪里工作,其妻子的火锅店、服装店等就开到哪里。 就这样,人前自己敢“伸手”,人后妻子有“生意”,王永森的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妻子开的是价值数十万元的豪车,孩子上的是“贵族学校”,王永森自己也成了拥有多处房产的“富”局长。 此时的王永森,权力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工作岗位成了他捞金的“踏脚板”,项目多少成了影响他“钱包”厚薄的直接原因。甚至在2022年6月,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次找他谈话后,他仍然不收手、不知止,收受商人祁某某2万元。经查,王永森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5万元。 如今,身处高墙铁窗内的王永森,再也没有了以往的“意气风发”,“我不仅失去了自由,还失去了一切,这都是我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