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局机关各室,区纪委监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察员:
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经区委督导组同意,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3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区政府大楼11楼会议室
三、参会对象
委局机关全体人员,区纪委监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察员,区委第一督导组全体成员
四、其他事项
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因故不能参加者需履行请假手续。
请与会人员会前填好民主评议表,会议结束后将评议表交给督导组。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泰州市高港区监察局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