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高港精神” 强化实干担当
努力为当好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强化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0日)
夏 万 云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全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党代会年会部署,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研究2020年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双争”精神、强化“份额”担当、聚力开拓创新,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有力推动了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责任落实纲举目张。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清单化+责任化+项目化”三化一体的工作思路,以“三张清单”定责、“平台记实”督责、“一案双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充分运用省、市履责记实平台,加强对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发纪律检查建议4份,实施党内问责24人,问责党组织4个,下发专题通报4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区纪委全年共实施廉政预审13批次、235人。协助区委抓好省委巡视高港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35条,制定的138条措施已落实到位132条,整改完成率达95.7%。完成三轮区委巡察工作,覆盖9个区级机关部门、1个镇和43个村(社区)党组织,共发现各类问题1578条。
二是监督保障精准有力。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减税降费、违建别墅、安全生产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扶贫、“三资”、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聚焦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查违规出借资金、违规担保等违纪违法行为,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全年共开展专项治理22个,立案48件,党纪政务处分71人,涉及科级干部12人。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制定出台《高港区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建立“一函、两会、三谈、四通报”机制,全年共实施容错纠错案例4件4人,信访澄清3件4人,通过“对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从制度和实践层面有效保障和激励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正风肃纪严抓不懈。201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25件次,其中检控类117件次,全部按期办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71人次。全年共立案123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17件,留置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构建与政法机关之间的双向反馈、快查快结、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70人次,全年立案2件2人,政务处分1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制发纪律检查建议4份,监察建议16份。组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的3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切实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四风”问题74个,党纪政务处分52人,诫勉谈话41人,下发专题通报8期,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对机构改革后的50家区级机关部门(单位),以及6家区属企事业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聚焦主业主责,加大履责力度,全年共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比上年分别增长89%和88%。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全年共监察立案35件35人,提出整改建议8次,制发监察建议4份。2019年4月,区监委在全省县级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区纪委监委高效组建运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被评为2019年度区“骏马奖”。
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坚持将“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与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引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严细实、提振精气神。突出政治机关的特殊属性,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区纪委监委“把临时党支部建在办案一线”主题党日活动,被评为区级机关优秀示范奖。坚持“学为先、干为本”,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实施意见》,借助各类培训平台和“纪委基层行”驻村联络走访活动,加大全员培训、实战练兵和基层调研力度。严格执行江苏省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出台《高港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回访制度(试行)》,有针对性地对5家被监督单位实施首批监督回访,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举办2019年度“纪委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员和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员展示“打铁”成效、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外部监督。
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区委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是: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上存在“上紧下松、逐层递减”问题,少数党组织负责人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积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力度还不够均衡;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还不够顺畅,等等。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逐一认真解决。
二、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导向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
第一,坚持聚焦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作出部署。纪委监委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着力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以常态有效的监督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内运行,防止权力异化、变质、滥用。
第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各项举措中,单列出一条重要内容,即“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要打通三者的内在联系,坚持纪法威慑、制度约束、思想教育相结合,通过重拳出击、正风肃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完善制度、健全法治完善不能腐的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涵养政治生态营造不想腐的氛围,实现惩治同向、同步、同进,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区第五次党代会第三次年会上,区委提出“勇立潮头、自强争先,奋力当好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今年全区工作明确了奋斗目标、擘画了发展蓝图。纪检监察组织作为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保持积极姿态,强化担当作为,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着力解决阻碍改革发展、影响政治生态、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坚持稳中求进,以系统思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稳中求进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总基调。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稳”的内涵、夯实“进”的措施、强化“统”的思维,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质效。
第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依规依纪依法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为正确行使监督执纪执法权提供了制度遵循。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厘清责任范围、严守职责边界,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
三、立足新起点,再战新征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弘扬新时代“实干作风”、深化“四个高港”建设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两项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以打造“品质纪检、品牌纪检、品格纪检”为抓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争当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努力为推进“四个高港”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贡献更多纪检份额。
(一)强化政治监督,着力以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展现“纪检担当”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认真等问题,严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针对“七个有之”问题,用政治眼光发现和审视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充分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联动,着力构建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依托省、市两级履责记实平台,聚焦关键重点,加强日常监督,努力构建责任清晰、任务明确、运转规范、成效明显的履责闭环机制。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开展“精准问责年”活动,既要防止追责不严、问责不力,也要防止层层加码、问责泛化。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职能。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区党代会年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四个高港”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城建惠民”工程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严查深究,打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督促全区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责尽责,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监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纠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推动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聚焦民生领域,着力以惠民护民的监督保障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深化“微官微权微腐败”治理。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持续推进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紧盯具有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职能的基层站所,学校、医院、机关部门下属基层单位以及基层党组织,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从今年起,每年选择部分村(社区)开展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工作,着力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关注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推进、脱贫退出核查等方面情况,加大对扶贫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扶贫济困资金长期趴账、使用管理不规范,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抓好中央和省委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结合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以及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问题排查整改力度,从严执纪执法,做到“积案清零、线索清零”,努力在查办案件上取得新突破、“打伞破网”上取得新进展、“打财断血”上取得新成效。健全与政法系统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强化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深入剖析专项斗争以来发现的制度缺失、监管不力、防范打击不到位不彻底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联动治理。
加强基层监管机制建设。按照“统分结合、协作互动、挂联督导、分级考核、形神兼备”工作要求,通过日常监督力量的专业化分组、专兼职监察员履职的无缝化衔接、综合使用执纪执法手段的精准化治理,建立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三化同步”机制,切实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财政、审计、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梳理排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借助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平台预警功能。在部分镇(街道)试点推行村级财务内控表单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机制,推动基层村务监督更加规范有效。
(三)凝聚监督合力,着力以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牢笼”
加快构建“四项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格局。坚持以系统思维一体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协调衔接,实现“四项监督”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增质效。坚持整体联动与发挥优势相结合,完善工作协调、力量整合、信息共享、成果运用等机制,统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力量调配,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进一步理顺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的职责关系,加强区纪委监委机关职能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资源互享、工作互动、成果互用,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同向发力的监督体系。
提升日常监督实效。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把监督寓于日常、严在经常,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行信访举报提级审查全覆盖、信访重点问题复查复核全到位、信访行业领域分析更精准,不断提升信访监督质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建立“大数据+监督”机制,运用好职能部门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和大数据监督平台,实现监督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
监督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用权部门的监督,督促其科学配置权力,明晰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紧盯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严防公权力乱用滥用、不用弃用。以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深化标本兼治,着力以减存量遏增量的反腐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以及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实现精准惩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查处权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向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的腐败问题亮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细化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运行规范及操作流程,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建立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坚持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制度,在对问题线索实施集中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评估分类机制,探索推行“红黄蓝”标色评级管理模式,强化对线索处置的协作联动,推进问题线索快查快结,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依法规范使用各类调查措施,严格遵循刑事审判证据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保证查办案件质量。坚持“执纪审查和审查调查进行到哪里,安全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从严从细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确保“零风险、零隐患”。
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专责监督工作,认真研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有针对性地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推动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并向关联行业系统领域深化拓展,用“刚性制度”管住“任性用权”。抓实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做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其真正认识错误、真心改正错误,吸取教训、轻装上阵。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正反典型“两面镜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实现激励教育和警示教育“两手抓、两手硬”,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作风建设,着力以抓严抓常抓细的监督举措弘扬“新风正气”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镇村,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加强科技手段运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营造优良发展环境。积极响应区委“弘扬‘高港精神’、大兴实干之风”的号召,大力改作风、优政风、树新风。落实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强对落实省、市、区构建营商环境各项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企管理服务不作为、乱作为,尤其是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支持党员干部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做到“亲”商不挟私、“清”商敢作为,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落实《高港区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深化“一函、两会、三谈、四通报”机制,对干事创业中工作失误的干部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对在改革发展中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核实澄清正名,进一步鼓励干部积极作为、实干担当。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专项监督检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调动整合各类专业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公安、税务、审计等部门业务优势和职能作用,通过联动协查、联合督查、联办促查,密织基层纠风监督网,提升监督质效。聚焦基层减负、营商环境和机关效能,在全区设立“作风建设观察点”,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作用,在推动全区机关作风建设上靶向发力。坚持纠治并举、以案促改,综合分析研判“四风”问题,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堵塞制度漏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六)聚焦提质增效,着力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组织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共江苏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意见》,深入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各园区、镇(街道)纪检组织,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半年向区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对突发事件、报批案件、备案案件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报备报告。运用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试行)》,作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的重要抓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评估、引导;同时,强化对数据的分析研判,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围绕突出考核重点、健全考核方式、用好考核成果,全面加强对园区、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的日常履职情况考核,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
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针对纪检监察业务流程的新变化,以案件文书为抓手,编制《纪检监察一本通》。启动新一轮“流程再造”,以监督审查业务平台为支撑,明确不同情形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开展的权限和程序,确保执纪执法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完善监察机关商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流程,细化线索移交、案件移送、补充调查等方面规定,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与园区、镇(街道)纪检组织的力量整合和职责履行,进一步增强基层监察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规范性。
推动派驻监督规范有效。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完善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联系派驻机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派”的权威。制定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专职纪检委员落实“专人专岗专责”要求,进一步发挥“驻”的优势。围绕强化“嵌入式”监督,深入开展“派驻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有效监督,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七)突出巡改并重,着力以严巡严督严改的工作机制擦亮“巡察利剑”
聚焦政治巡察定位。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全面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制定政治巡察监督清单,探索政治巡察具体化、常态化、长效化实施路径,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着力推动政治监督落细落实。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优化完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着力构建“大巡察”工作格局。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适时开展专项巡察,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扶贫领域巡察作为重中之重,优先谋划、优先部署,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全面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巡察“人才库”管理机制,深化选派干部到巡察机构锻炼机制,细化巡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运用“立体式监督”和“分级分类整改”等工作机制,完善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整改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迅速移交办理,“短平快”解决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建立巡察整改报结机制,规范报结标准、要求和方式,形成整改工作闭环。
(八)加强自身建设,着力以忠诚干净担当的严格标准打造“模范铁军”
提升“打铁”品质。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把致力打造“品质纪检、品牌纪检、品格纪检”的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过程,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省纪委监委专项督查调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着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展现扎扎实实的“打铁”质效。深入推进2020年度“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前期成果的基础上,一以贯之强思想、强能力、强纪律、强作风,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履责担当、模范遵规守纪、带头改进作风。
锤炼过硬本领。大力弘扬“勇立潮头、自强争先”的“高港精神”,着力培养“敢于争先、敢于担当、敢于吃苦、敢于斗争”的“四敢型”纪检监察干部。深化“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推行“点单式”“自助式”业务培训计划,实施纪检监察年轻干部“青苗成长计划”,强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和集成思维,着力建设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铁军”队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作用,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一盘棋”的理念,统筹加强对园区、镇(街道)纪检组织、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以及委机关各室的履职考核,进一步强化抓实干、重实绩的考核和用人导向。
从严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落实省纪委“一项规程、五项机制”,排查廉政风险,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内控机制,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开展“三转”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严肃问责“不转”“空转”的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着力彰显“在岗必须作为、履职必须担当”的鲜明导向。制定出台《高港区纪检监察(巡察)系统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严格请示报告程序,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巡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全面实施监督工作回访机制,确保在2020年对委机关职能室及派驻机构监督对象实现回访“全覆盖”。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选聘特约监察员,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以及我区纪检监察干部“召回管理”制度,零容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加大对反面典型的通报曝光力度,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险夷不变应尝胆,道义争担敢息肩。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深化“四个高港”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