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信息来源:高港廉政网 发布日期:2021-01-21 14:39 浏览次数: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申诉、批评建议。

(一)写信举报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8号),邮编:225321。

(二)来访举报

请于工作日上班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高港区港城路48号高港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纪检窗口反映问题。如您举报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工作人员会明确告知,并建议您向职能部门反映。

(三)电话举报

向高港区纪委监委反映问题,请统一拨打举报电话:12388(省外请加拨区号025)。

(四)网络举报

1.登录高港廉政网(http://gglzw.gaogang.gov.cn),点击“我要举报”,根据页面提示勾选、填写相关内容后,点击“提交”;

2.关注“高港纪检”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信访举报”,根据页面提示勾选、填写相关内容后,点击“提交”。

三、工作流程

信访举报收接:对收接信件进行分拣、拆封、装订、登记;对网络举报进行系统筛选和接收;对来电举报进行系统收接;对来访人员进行来访接谈和记录。

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阅办来信、来访、网络、来电举报;进行信访件受理登记和系统录入等。

信访举报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