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创新推行“四单管理”做实做细基层日常监督
信息来源:高港廉政网 发布日期:2019-12-25 10:04 浏览次数:

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实体化运作以来,创新推行“报告单、任务单、工作单、反馈单”四单管理,确保督查工作有的放矢、见到实效。

推行“报告单”,掌握督查风向。各园区、镇(街)纪(工)委将日常工作作风、“三重一大”事项、扶贫低保、扫黑除恶、“三资”管理、农村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需要督查事项,向监察员办公室上报,形成报告单。报告单涵盖开展督查事由、督查工作重点、督查方式方法等内容,根据地区实际,鼓励园区、镇(街)上报个性化督查及创新性督查内容,调动开展督查工作的积极性。

制定“任务单”,统筹督查方向。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根据园区、镇(街)纪(工)委报告单内容,结合市区专项行动、阶段性重点工作,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确定年度、季度、月度督查计划,形成任务单,具体包括任务类别、任务性质、工作重点、预期成效等项目。坚持上下结合,突出上级要求与联系地区客观实际相衔接,增强开展督查工作的针对性。  

下派“工作单”,明确督查靶向。根据“任务单”所列事项,结合工作形势需求,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按照“一事一授权”原则,指派兼职监察员即园区、镇(街)纪(工)委书记作为督查组组长,认领督查内容,按照授权时间、督查成员、督查要求、完成时限等项目,形成工作单。工作单明确立足标本兼治,要求督查组组长在注重问题排查的基础上立足长远提出治本之策,提升开展督查工作的有效性。

查收“反馈单”,洞察督查趋向。督查组组长即园区、镇(街)纪(工)委书记在高质量完成既定工作后,将督查结果、督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应对措施建议等,及时反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形成反馈单,同时,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明确相关意见。进一步引导督查组及时发现掌握基层“第一手新情况”,助推开展督查工作的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