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零距离”警示教育面对面——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5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庭审旁听
信息来源:高港廉政网 发布日期:2021-06-18 18:09 浏览次数:

6月16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泰州市鑫通置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某受贿一案。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高港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司法局等部门组织各园区、镇街,区属国有企业共5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宋某利用先后担任鑫通公司副经理、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鑫通公司开发的鑫福源等小区工程管理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工程老板所送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50余万元,并为上述人员在承接工程、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宋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宋某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此次旁听庭审系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高港区纪委监委开展精准教育,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常规化举措之一,目的就是通过组织参加旁听庭审,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旁听庭审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庭审活动,深刻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对于如何正确从事公务和履行职责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必须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