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高港廉政网 发布日期:2021-01-15 11:37 浏览次数:

根据统一部署,2020年9月7日至10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办公室进行了巡察。12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办公室牢固树立“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理念,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8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整改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区委办公室整改方案中制定的48项措施已全部完成。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区委办公室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整改问题,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推进措施落实。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落实责任、全面整改。各科室、各单位各司其职,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一件一件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2.细化措施,建章立制。按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各科室、各单位及时向责任领导报告整改进展情况,并将整改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全面公开,强化问责。坚持群众标准,立足开门整改,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整改内容,通报进展情况,全程接受监督,听取干部群众对整改工作的评价。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做到真改实改,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全体党员干部能够更加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及时跟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一岗双责”得以强化。

2.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

个别党员干部深刻自省,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增强、工作作风转变,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3.关于“部分党员日常学习参学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2020年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的督查,“学习强国”学习活跃率进一步提高,活跃率达95%以上。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谋划不够深入具体”问题的整改。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体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学习培训、制度执行等得以加强。

5.关于“网络舆情监测不能实现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通过出台《关于加快建立高港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24小时值班,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检查,增装多媒体监测软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水平实现提升,网络舆情管控能力稳步提高,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6.关于“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考核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的督促检查,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

7.关于“未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实地暗访和随机抽查,督促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定期汇总梳理、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8.关于“基层减负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基层减负督查考核力度加大,发文前置审核进一步加强,发文数量大幅下降,办文质量稳步提高。

9.关于“效能投诉办理中对推动部分复杂投诉件解决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2020年12月17日,区城管局已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张爱军,并向投诉人王粉荣解释了实施行政强拆的法定程序和时间规定。

10.关于“对‘蜗牛奖’的结果运用后续跟踪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开展“回头看”,提请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蜗牛奖”评定后,将名单同步抄送并正式函告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以便于监督落实好“执行”的“后半篇文章”。

11.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坚决杜绝公务用车不规范现象,严格把控用车申请、车辆调度、车辆使用、入库检查等各环节,公车管理进一步加强。

1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省、市、区总工会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会费收缴、经费列支等流程,发放慰问和福利依法依规。漏缴工会经费已责成当事人补缴。

13.关于“存在超范围慰问现象”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职工慰问管理制度,规范慰问经费使用和支出范围。

14.关于“支出无明细”问题的整改。

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于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能补相关手续的已整改到位,不能补充的今后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5.关于“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规定,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凭刷卡记录报销,避免现金支付。

16.关于“存在白条支出问题”问题的整改。

区网管中心已统一在机关食堂就餐。财务人员每月严格按规定发放伙食补助。

17.关于“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和接待清单制度从严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加强。

18.关于“参加比赛服装费超标”问题的整改。

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数额使用,工会会费收支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依据标准从规定项目中列支。

19.关于“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20.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经常”问题的整改。

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人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强化,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进一步加强。

21.关于“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

党支部换届选举已到位,党组织建设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提高。

22.关于“党支部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认真谋划每年度党支部“书记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23.关于“支部计划制定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支部认真学习最新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制定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党支部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2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正常开展、规范有序,支部的党建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强。

25.关于“支部活动记载簿存在时间混乱现象”问题的整改。

规范使用党支部活动记载簿,专人做好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详实性,各类台帐资料规范整理归档。

26.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党员党费收缴数额,党员主动、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专人登记、及时公示党费收缴情况。

27.关于“固定学习日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按照区委组织部和区级机关工委要求,每月认真组织开展“固定学习日”活动,如实、完整填写《学用活动综合记录簿》,做到应填尽填、不错不漏。

28.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回头看”,全面按要求整改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

29.关于“选任环节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相关材料进行查漏补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规范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走样、资料不缺失。

30.关于“台账资料归档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干部考察、民主测评、投票表决等程序和环节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已补充完善会议记录等材料,专人负责整理保存相关台账资料。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区委办公室将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常态长效,进一步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思想自觉。从讲政治、讲规矩、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后果的危害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巡察组的具体要求上来。

二是全面总结评估。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对前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做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认真细致做好巡察整改材料的整理归档,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制度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党办工作质量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966000,邮政信箱: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8号,电子邮箱:ggqwbmsk@126.com。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