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周荣鑫受贿案在高港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为以案促教,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医药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港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国有企业班子成员、案发单位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40余名代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周荣鑫利用担任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被告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秩序井然,完整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背离初心、跨越红线,走向犯罪的全过程。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沉浸式”警示教育最能触动人心,让干部深刻反思。“零距离”的庭审旁听最能震撼心灵,让干部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希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常怀敬畏之心,常存戒惧之意,筑牢思想防线,严守廉洁底线,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